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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安中院荣立集体三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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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1-07-06 19:41:38 字号: | |


 

近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关于2020年全省法院系统公务员集体和个人记功奖励的决定》,雄安中院被河北省高院荣记集体三等功,这是雄安中院自2019年1月10日正式成立以来首次集体立功,也是2020年度全省法院唯一一个立功受奖的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雄安中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新区建设发展大局,大力弘扬“开拓创新,追求卓越”的雄安法院精神,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审判执行,在服务保障大局、提升审判执行质效、推进司法改革、加强队伍建设等方面均取得了显著成效。

积极主动作为,全力服务保障新区建设发展大局。聚焦重大项目建设、征迁安置、环境治理以及疫情防控等重点工作,相继出台一系列重要文件,建立了常态化联络机制,确保法院工作与新区大局同频共振、精准对接、深度融合。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高站位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力维护了新区社会稳定。深入开展虚假诉讼专项整治活动,推行诚信诉讼告知、承诺制,依法惩处虚假陈述行为,积极营造新区诚实守信环境。

努力践行宗旨,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积极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2020年,新区中院诉讼服务综合考评全省排名第二,一站式建设和万人成诉率获满分,名列全省第一。认真部署开展“一案双查”“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行动”等专项活动,规范执行行为,切实保障胜诉群众的合法权益。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成立以来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43件,累计发放司法救助金220余万元,让困难当事人切实感受到了司法的人文关怀。全面推进统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改革试点工作,切实增强了新区群众的司法获得感。积极开展涉诉信访积案排查化解工作,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实现了涉诉进京赴省“零上访”目标。

加强审判管理,全面提升审判质效。瞄定一流质效目标,部署开展“审判质效提升年”活动,推行中院领导定向联系督导基层法院和日通报、月调度、督办函以及法官业绩考核与绩效奖金发放、等级晋升挂钩的制度,以庭审观摩、改判发回案件讲评和“三精品”评选等为抓手,全面推行精细化管理。2020年,新区中院结案率、一审服判息诉率、上诉案件发回重审率、改判率、再审率、调撤率等11项核心重要指标全省中院排名第一,辖区基层法院审判质效平均得分从全省第9位跃升到第2位,审判质效总体水平进入全省法院先进行列。

锐意改革创新,奋力推进审判体系现代化。扎实推进行政争议诉前化解机制改革,挂牌成立行政争议化解中心,一批涉及项目建设、环境保护、征迁安置等行政纠纷在诉前得以妥善化解,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稳步推进刑辩律师全覆盖改革试点工作,自试点以来两级法院共为657名没有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指定了辩护律师,充分保障了刑事案件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积极推进环境资源案件管辖机制改革,在安新法院设立了白洋淀环境资源法庭,成为全省首家实行环境资源案件“三审合一”的专门化法庭。积极推动新区构建综合治理执行难体系和执行联动机制,建立了全省首个由党委分管领导担任主任、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委员、跨十余个部门的执行工作委员会,为切实解决执行难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积极探索大部门管理运行模式,坚持一手抓机制创新,一手抓团队建设,共组建了10个审判团队、3个执行团队、5个立案诉服团队和5个综合保障团队,各团队职责明确、机制健全,大部门制管理的“雄安模式”初步形成。

坚持从严治院,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法院队伍。深入落实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提升工程,部署开展了“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年”活动,进一步夯实了法院工作的政治基础,认真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扎实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及防控工作,部署开展作风纪律专项整治活动、“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和“三个规定”落实情况专项整治等系列活动,持续强化监督管理,法院队伍工作作风明显改善、精神风貌焕然一新。

雄安中院将以此立功为契机,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加强政治建设,忠诚履行职责,勇于担当作为,不断推进审判执行各项工作开展,持续提升为民服务水平,争取再创佳绩、再立新功,为雄安新区建设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雄安中院政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