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提出的“问题解决月”活动的安排部署,应新区综合执法局的商请,新区行政争议化解中心于6月3日组织召开了建设工程领域行政处罚研讨会,新区综合执法局主管负责人、容城县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雄安中院行政审判团队法官、法官助理参加会议,雄安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晓滨出席会议并发言。新区行政争议化解中心主任焦志华主持会议。
会上,新区综合执法局及容城县行政执法局分别介绍了建设工程领域涉及违法分包的总体情况以及对涉案企业单位作出行政处罚面临的困难与问题,与会人员针对不同问题分类进行了讨论,大家充分发表了意见,为规范行政执法提供了法律支撑。
王晓滨副院长就加强完善涉及建设工程领域行政处罚工作提出了指导意见:一是要明晰职权定位。行政机关应根据建筑工程、园林工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省政府出台的相关政策文件精神,结合雄安新区建设发展、机构职能的实际情况,在职权范围内行使行政处罚权。二是要依照法定程序。行政处罚的程序是保证正确实施行政处罚的重要前提,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过程中要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的陈述、申辩等程序性权利。三是要做到统筹兼顾。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既要服务保障新区重大项目建设有序开展,又要充分维护相关企业的合法权益。严格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充分运用好争议化解平台,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充分发挥好服务新区建设发展大局的职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