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雄安中院以视频会议的形式召开涉白洋淀流域环资案件跨区域集中管辖动员部署会。雄安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光辉对推进涉白洋淀流域环资案件集中管辖工作落实见效作动员部署,省法院环保庭庭长曹洪涛出席会议并讲话,雄安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杨忠主持会议。
- 视频会现场 -
刘光辉院长在讲话中指出,白洋淀流域生态环境治理是雄安新区规划建设发展的重要支撑点,为白洋淀流域生态环境的综合治理和保护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是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重要使命和责任。在雄安中院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并专业化审理环境资源案件,有利于实现环境资源的系统保护,有利于保障环境资源法律的统一实施,有利于推进环境资源案件专业化审判。他要求,集中管辖区域内各法院要精准对接任务目标,持续深化改革创新,努力形成白洋淀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合力。要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增强白洋淀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责任担当,全方位、全流域、全过程加强白洋淀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自觉担负起环境司法保护的职责使命;要聚焦重点任务,全力推进白洋淀流域集中管辖工作协同增效,牢固树立新时代环境司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进一步完善环资案件集中管辖体制机制,建立内部常态化协作机制、外部协调联动机制等,加强专业化审判人才队伍建设,配齐配强环资审判专业团队,构建环境资源审判专家库,持续巩固白洋淀流域生态环境治理成果;要强化协作配合,切实保障白洋淀流域环境资源集中管辖制度落地见效,加强立案、审理及执行阶段的协作配合,强化集中管辖案件的标识统计,深化集中管辖案件的公众参与,构建集中管辖区域内司法联动机制,开辟白洋淀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新征程、谱写新篇章、实现新作为。
曹洪涛庭长强调,涉白洋淀流域环资案件集中管辖各相关法院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好相关工作。雄安中院要自觉担负起主体责任,对集中管辖区域内各基层法院要做好环资审判的监督、业务指导和案件统一归口审理。集中管辖区域内各基层法院在环资审判工作上要自觉接受雄安中院的监督指导,密切配合雄安中院的工作部署,确保集中管辖改革工作顺利推进。要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统筹适用刑事、民事、行政三种责任方式,以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为白洋淀生态治理和保护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和保障;要贯彻新司法理念,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创新裁判方式方法;要推进专门化审判机制建设,积极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专门机构建设,探索实行归口审理模式;要加强司法执法协调联动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协调联动的相关制度和机制;要推进完善司法便民利民措施,加大巡回审判工作力度,提供多渠道立案方式,为当事人诉讼提供便利;要加强环保法治宣传,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环境司法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幸福感。
雄安中院环资庭于8月16日正式揭牌成立,当日,省法院、检察院、公安厅、生态环境厅四部门联合印发《涉白洋淀流域环境资源案件跨区域集中管辖的实施意见(试行)》,自9月1日起正式施行。意见明确雄安中院集中管辖涉白洋淀流域内涉及雄安新区、石家庄、保定、廊坊、沧州、定州市等6地43县(市、区)的环境资源案件,案件类型涵盖生态环境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并就案件管辖法院、管辖争议的解决及案件的受理、移送、审理、执行等问题进行系统规定,成为当前和今后一定时期实施集中管辖工作的主要依据和根本遵循。
会上,播放了雄安中院环境资源审判专题宣传短片《擎司法之剑,护碧水蓝天》,雄安中院环资庭负责人宣读实施意见,并就有关事项作出说明。雄安中院立案庭、环资庭、执行局干警,涉白洋淀流域环资案件集中管辖区域内基层法院院长、分管环资审判工作的院领导及立案、刑事、民事、行政审判庭庭长等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