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喜讯传来!1月6日,在第二十二次全国法院工作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马世忠宣读了《关于命名“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的决定》,全国100家法院被命名“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河北省有4家法院获评,雄安中院榜上有名,同时也是全省唯一获此殊荣的中级法院。
雄安中院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政治建设、立案信访、审判执行、诉讼服务、作风建设等关键环节,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持续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不断创新司法为民举措,提升司法为民本领,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增强新区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雄安新区建设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今后工作中,雄安中院将以此次荣誉为契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解放思想、奋发进取,全面加强新区法院各项工作,努力争创一流业绩,为加快实现中国式现代化雄安场景贡献更多司法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