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黄明耀向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报告法院工作。
全省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实现全省法院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持续提升。五年来,全省法院受理各类案件615.65万件,结案599.80万件,比上一个五年分别增长64.54%和60.86%,其中省法院受理各类案件8.90万件,结案8.71万件,分别增长78.00%和81.84%。通过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加快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提供优质司法服务。
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 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河北、法治河北
有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法惩治各类犯罪,共审结一审刑事案件24.85万件34.53万人。依法严惩涉枪涉爆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犯罪,审结杀人、抢劫等案件5981件。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开展。压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治责任,2018年至2020年一审审结涉黑案件210件、涉恶案件1840件,移送涉黑恶犯罪及保护伞线索1118条,提出司法建议1477份。坚持常态化扫黑除恶,2021年以来一审审结涉黑案件103件、涉恶案件287件,追缴“黑财”91.51亿元,石家庄中院创新涉黑涉恶财产“财政打包 府院联动”处置新模式。
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犯罪高压态势。依法审结职务犯罪案件3099件4876人。加大职务犯罪赃款赃物追缴力度,实际追缴到位18.27亿元。
坚决守好民生安全底线。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妥善审理危害安全生产刑事案件373件。加大危害食药安全犯罪惩处力度,审结相关案件2569件。审结非法集资、“校园贷”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4706件,维护经济金融秩序。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2022年两批集中宣判156件375人、涉案金额4亿余元,扎实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
不断强化人权司法保障。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统一,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依法宣告395名被告人无罪,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审结国家赔偿案件2629件,其中司法赔偿案件1290件。推动实现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
坚定不移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 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保障国家重大战略实施。认真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高起点建设雄安新区中级人民法院,先后设立跨区域集中管辖的知识产权审判庭、环境资源审判庭,赋权新区法院先行先试,积极争取最高法院设立青年法官(雄安新区)实践基地。与国家体育总局共建“冰雪运动法律问题研究(张家口)基地”,成功举办首届学术交流会,服务后奥运经济发展。
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审结一审商事案件109.24万件。精准服务“六稳”“六保”,对6800余家企业适用“活封活扣”措施,为企业纾难解困。设立石家庄金融法庭,省法院和设区市中院全部设立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审理破产及衍生诉讼案件4661件,推动609家国有“僵尸企业”有序退出市场,盘活企业资产近400亿元,化解企业债务近800亿元,安置相关企业职工5.73万人。
服务法治政府建设。审结一审行政案件5.05万件。加强府院联动,实现行政争议化解平台全省覆盖,成功化解案件9223件。在全国率先实施“裁执分离”模式,每年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助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促进创新驱动发展。审结一审知识产权案件3.27万件。新增14家基层法院跨区域集中管辖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推动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平均审理天数仅为21天。坚持个人信息保护与数字经济发展共同推进,出台服务保障自贸试验区建设的实施意见。
推动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审结一审环境资源案件6.05万件,成立生态保护司法教育基地16个。不断健全完善太行山、燕山、大运河、白洋淀、衡水湖等司法保护协作机制。秦皇岛山海关法院成立全国首家长城文化保护法庭。
坚定不移增进民生福祉 不断满足群众多元司法需求
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审结涉及老百姓“衣食住行”等一审民事案件181.35万件。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累计推出便民利民举措2226项。实现少年法庭基层法院全覆盖,建立回访帮教等机制。扎实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帮助农民工追回“血汗钱”10亿余元。与省民政厅等11个部门联合建立困难申请执行人社会救助工作机制。在全国率先建立涉军司法救助“绿色通道”。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司法断案惩恶扬善功能,弘扬社会正气、正义。
提升诉讼服务品质。协同京津法院在全国率先实现跨域立案服务全覆盖。完善在线诉讼服务,网上立案167.96万件,网上开庭52.96万次,网上调解172.28万件。
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推动出台《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实施意见》,组织开展“冀执利剑”等集中执行活动,受理首次执行案件136.49万件,执结131.25万件,执行到位金额3603.69亿元。用足用好联合信用惩戒,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92.61万人次、限制高消费126.74万人次。
助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社会治理格局,诉前调解147.27万件、调解成功88.75万件。与12家省直单位建立“总对总”多元解纷和诉调对接机制,参与诉前调解7.04万件。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化解信访积案2972件。
坚定不移深化改革创新 持续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完善审判权运行模式。优化审判权力责任配置,85%以上人员向办案一线集中。深化法官员额制改革,完善人员分类管理制度,落实法官单独职务序列管理。
健全司法制约监督机制。首创“四类案件”监管模式,构建“类案强制检索初步过滤、专业法官会议凝聚共识、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法律统一适用机制,建成全省法院优秀案例库,先后发布4批参考性案例,公布各类典型性案例124个。
深化诉讼制度改革。推行庭前会议、非法证据排除、法庭调查“三项规程”,不断健全刑事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深入开展繁简分流,三级法院均成立速裁团队,2022年审结民事简案23.21万件。有序推进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
拓展智慧法院建设成果。以“四个服务”为主线,建成“五大网系”“八大平台”,成立全国首家法院人工智能实验室。加强数据决策分析,创新研发“一体化审判权监督制约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