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徐茂明副院长到雄安法院调研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杏耀注册

省法院徐茂明副院长到雄安法院调研环境资源审判工作
分享到:
作者:环境资源审判庭  发布时间:2023-03-12 15:31:30 字号: | |

  3月9日下午,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徐茂明,审判委员会委员、环境保护审判庭庭长曹洪涛一行到雄安法院调研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并看望最高人民法院青年法官(雄安新区)实践基地挂职法官。

  徐茂明副院长一行实地考察了安新法院白洋淀环境资源法庭,并召开座谈会。会上,雄安中院汇报了自去年9月1日实行涉白洋淀流域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以来的主要工作情况及成效。与会人员就快速提升雄安新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水平,打造和持续擦亮雄安法院环资审判品牌等工作,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交流。

  徐茂明副院长对雄安两级法院积极参与白洋淀生态环境治理、完善环资案件集中管辖机制、谋划建立生态环境司法教育基地、发布环资典型案例等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就下一步开展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提出要求:一是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做好集中管辖区域内法院之间的交流联络,加强与相关区域公安、检察、环资行政部门的沟通协调。要完善集中管辖各项工作机制,理顺关系,加快办案系统改造升级,充分运用好最高人民法院环资审判信息平台。二是突出区位特色,打造白洋淀司法保护的“雄安品牌”。要“不等不靠”,积极挖掘典型案例,培育全国叫得响的“经典案例”,打造特色品牌法庭。积极谋划,主动争取有关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修复资金账户的使用与管理,实现与相关职能部门共管共用,合力做好白洋淀生态环境修复。四是注重宣传,加强环境司法宣传意识,增强法治宣传工作敏感性,把握好底线,加强预判,切实提高生态司法保护宣传水平与质量。五是加强人才培养和队伍专业化建设,积极联合有关高校、科研院所在雄安法院建立人才培养和实践基地,不断提升队伍司法能力。 

 雄安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晓梅,党组成员李静静,审委会专职委员杨忠,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王福贵,安新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许宏杰等参加调研和座谈。


 

责任编辑:雄安中院政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