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2022年度服务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典型案例及事例共10个,雄县法院赵润山法官审理的“雄安站枢纽片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作为典型案例,雄安中院建立“一中院三中心”知识产权保护合作会商机制作为典型事例入选,占比五分之一。
雄安站枢纽片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基本案情:原告天津某公司承包了雄安站枢纽片区某处防水工程,合同竣工验收并经结算后,被告尚欠原告工程款220余万元,经原告催要无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支付欠付的工程款及逾期付款利息。
案件办理过程:案件受理后,本着多元化解纠纷的理念,法院于庭前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被告同意给付工程款,但因建筑行业的特殊性,上下游款项多被拖欠之中,被告只能在其上游款项到位后才能将拖欠原告的工程款全部还清。经与原告反复沟通,原告同意将给付时间延后,但要求被告先给付部分款项用于发放员工工资。最终双方达成和解,法院依据双方调解意见出具了调解书。
典型意义:雄安新区建设是千年大计、国家大事。在党中央号召下,许多京津冀建筑企业投身雄安新区建设,相关纠纷也随之增多。由于资金链断裂不仅不利于企业发展,更不利于推动雄安新区建设,化解此类纠纷,要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基于此,法院充分兼顾双方企业长远发展和当下需求,引导他们在相互让步的基础上达成调解,更好地保障了执行款项的落实,推动双方企业正常运转,助力雄安新区有序建设。
雄安中院建立“一中院三中心”知识产权保护合作会商机制
2022年4月,河北雄安新区中级人民法院与京津冀三家省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签署《关于推进知识产权衔接司法保护工作的合作框架协议》,围绕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进对接联动、推动人才资源共享、开展联合培训、推进宣传研究、探索建立知识产权鉴定评估机构名册、加强工作沟通、开展轮值交流等方面达成一系列具体合作方案。协议的签署为四家单位搭建了共建合作项目平台,有利于充分发挥各单位自身职能优势,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与司法双轨制保护,进一步夯实京津冀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体系,对于推进区域间创新主体知识产权快速维权合作,精准服务来冀非首都功能疏解企业,加快促进雄安新区科技成果落地转化意义重大。11月,雄安中院又与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天津三中院共同签署《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合作框架协议》,推动进一步健全京津冀知识产权一体化保护格局,全面优化区域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